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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董事長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6、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檔案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公司住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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