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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辭職提前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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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辭職提前幾天

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儘管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最好還是做好移交工作,得到領導認可後離職比較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