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後,我國第一批成為經濟特區的城市分別有:深圳、珠海、汕頭、廈門。
汕頭是廣東省轄市,汕頭是潮汕文化的發源地之一,也是我國重要的港口城市;
珠海是廣東省的地級市,是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之一;
廈門這個唯一不在廣東省內的經濟特區,由於歷史文化和地理環境的因素影響,許多港澳台同胞和歸國的華僑都居住住在這裏;
深圳僅僅用了20年的時間,完成了質的飛躍,它的發達也是情理之中的。
擴展資料:
經濟特區的特點是:
1、在國內劃出一定地區,一般選擇在港口附近、交通方便的地方,以有利於貨物流轉,節省費用,降低成本。
2、在對外經濟活動中推行開放政策,並採用減免關税辦法,吸引外資。
3、為外商創造方便安全的投資環境,訂立優惠條例和保障制度。
4、產品以外銷為主。
5、集中管理,特區行政管理機構有權制定因地因時制宜的特區管理條例。
6、區內企業享有相當的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