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明確表明單手開車就一定違章,但是若在駕駛途中有撥打、接電話等行為時,單手開車就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違章行為,依法應當記2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二)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二條
交通警察對於當場發現的違法行為,認為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頭告知其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依據,向違法行為人提出口頭警告,糾正違法行為後放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確定適用口頭警告的具體範圍和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