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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民間借貸的風險的防範控制是:
1、要考慮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
2、要看借款用途是否合法;
3、不能收取高額利息;
4、應有借款擔保和抵押;
5、謹防非法集資;
6、注意訴訟時效;
7、追討欠款要依法。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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