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防晒噴霧上面有易燃易爆的標誌是禁止託運和攜帶上飛機的,如果沒有易燃易爆的標誌不超過100ML可以帶上飛機,超過100ML需要辦理託運。
民航關於非托執行李的相關規定:
旅客乘坐國際、地區航班時,液態物品應當盛放在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內隨身攜帶,與此同時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置於最大容積不超過1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該作為行李託運。
拒絕接收運輸的物品:不允許旅客隨身攜帶和作為托執行李運輸的危險品,包括:
1、爆炸品;
2、氣體;
3、易燃液體;
4、易燃固體、自燃物質和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6、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
7、放射性物質;
8、腐蝕性物質;
9、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包括環境危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