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申請出口許可證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加蓋經營者公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許可證申請表》原件。
二、屬於配額管理的,應提交主管機關簽發的出口配額檔案原件;屬於招標管理的,應提交商務部下發的中標經營者名單及其中標數量(原件),招標辦公室出具的《申領配額招標貨物出口許可證證明書》原件;加工貿易方式出口需提交《加工貿易業務批准證》、海關加工貿易進口報關單原件。
根據國家規定,凡是國家宣佈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單位或個人,也不分任何貿易方式(對外加工裝配方式,按有關規定辦理),出口前均須申領出口許可證。
非外貿經營單位或個人運往國外的貨物,不論該商品是否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價值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一律須申領出口許可證;屬於個人隨身攜帶出境或郵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關規定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外,也都應申領出口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