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留證開出不是一定要拘留。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二條。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異地執行拘留的,應當在到達管轄地後二十四小時以內將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羈押。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