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試行民航電子客票報銷憑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9號)規定:“航空運輸電子客票暫使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以下簡稱《行程單》)作為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同時具備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因此,行程單可作為旅客的有效憑證處理。
借:管理費用—出差費。
貸:銀行存款。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