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證坐火車沒有優惠的,只能享受一些優先的特殊服務而已。
關於殘疾人乘坐火車的規定如下:
1、殘疾人持證購票的規定
為方便殘疾人旅客乘坐火車出行,每趟旅客列車預留一定數量的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自預售之日起至始發站開車前24小時,專門發售給符合購票條件的殘疾人旅客,並在票面標註“○專”字樣。
2、購買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車票需要的條件
購買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車票,需具備以下條件,併到車站售票視窗辦理:
(1)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載明視力、肢體或智力三類殘疾,殘疾等級為一級或二級的。
(2)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傷殘人民警察證,且載明殘疾等級為一至六級的。
3、購買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的旅客進出站、乘車的規定
購買殘疾人旅客專用票額的車票時,實行實名制,購票、退票、進出站檢票及乘車時,請出示乘車人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軍人證、傷殘人民警察證及其所載明的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進站乘車時,票、證、人不一致的,按無票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