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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察秋毫:原形容人目光敏銳,任何細小的事物都能看得很清楚,後多形容人能洞察事理。
2、明知故犯:明明知道不能做,卻故意違犯。
3、明哲保身:明智的人善於保全自己。現指因怕連累自己而回避原則鬥爭的處世態度。
4、明火執仗:形容公開搶劫或肆無忌憚地幹壞事。
5、明目張膽:原指有膽識,敢做敢為,後形容公開放肆地幹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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