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在六個月內報警有效,因為《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但如果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的,則按照故意傷害罪的法定最高刑確定追訴期限,致人輕傷的在五年內報案有效,致人重傷的,在十年內報警有效。
【法律依據】
《刑法》第87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