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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和《明通鑑》參考閱讀很有意義: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明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二百多年的歷史。
《明通鑑》是繼宋司馬光《資治通鑑》和清畢沅《續資治通鑑》之後的明代編年史。
彼此參考的好處以《明史》為綱,史實不足之處可參考《明通鑑》作為豐富的補充,在對史實正本清源的基礎上,儘可能填補歷史的細節,如此可獲得對明朝歷史更深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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