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公司法強制性規定有什麼條款

經驗 閱讀(3.09W)

公司法強制性規定有什麼條款

公司法強制性規定的條款有: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