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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招生錄取批次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專科一批、“專科二批”等招生批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近年積極推動各地開展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革,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批次合併體現了國家改革的總體方向。
上海、山東、海南、浙江、廣東已將本科一二批合併為本科批,取得積極成效;江西、湖南將於2018年取消二本批次,本科招生不劃分大學聯考錄取批次,促進教育公平公正,就業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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