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調整結構可分為以下三種,存量調整、增量調整和減量調整。
1、存量調整
在債務資本過高時,將部分債務資本轉化為主權資本。在債務資本過低時,將長期債務收兌或是提前歸還,而籌集相應的主權資本額。在主權資本過高時,通過減資並增加相應的負債額來調整資本結構。
2、增量調整
在債務資本過高時,通過追加主權資本投資來改善資本結構。 在債務資本過低時,通過追加負債籌資規模來提高負債籌資比重。在主權資本過低時,可通過籌措主權資本來擴大投資,提高主權資本比重。
3、減量調整
在主權資本過高時,通過減資來降低其比重。在債務資本過高時,利用稅後留存歸還債務,用以減少總資產,並相應減少債務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