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內容:
1、運單的簽發日期和地點。
2、託運人的名稱和地址。
3、承運人的名稱和地址。
4、貨物接管地點、日期以及指定的交貨地點。
5、收貨人的名稱和地址。
6、貨物品名和包裝方法,如屬危險貨物,應說明其基本性質。
7、貨物件數、特徵標誌和號碼。
8、貨物毛重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的量化指標。
9、與運輸有關的費用。
10、辦理海關手續和其他手續所必須的託運人的通知。
11.貨物價值。
12.託運人關於貨物保險給予承運人的指示。
13.交付承運人的單據清單。
14.運輸起止期限。
15.雙方權利義務。
16.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88條,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