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
符合報考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相應科目:
(一)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二)已評聘法律高階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免試相應科目人員在報名時,應當提供相應證明檔案。
稅務師資格考試設定《稅法(一)》、《稅法(二)》、《涉稅服務實務》、《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和《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成績滿分為140分。
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