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規定,有期徒刑的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兩種情形除外:一是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在死緩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後可以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數罪的,實行數罪併罰的有期徒刑可以超過15年,但不能超過20年。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五條有期徒刑的期限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刑法規定,有期徒刑的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兩種情形除外:一是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在死緩執行期間,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後可以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犯罪分子一人犯數罪的,實行數罪併罰的有期徒刑可以超過15年,但不能超過20年。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五條有期徒刑的期限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