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前30天。
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辭職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辭職才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