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賽和約》主要內容如下:
1、由法國收回阿爾薩斯和洛林;
2、禁止德國實行義務兵役制;不許擁有空軍,陸軍人數不得超過10萬;萊茵河東岸50千米內,德國不得設防;
3、德國承認並尊重奧地利的獨立;
4、由協約國設立“賠款委員會”,決定德國戰爭賠款的總數;
5、德國的全部海外殖民地由英、法、日等國瓜分。
《凡爾賽和約》主要內容如下:
1、由法國收回阿爾薩斯和洛林;
2、禁止德國實行義務兵役制;不許擁有空軍,陸軍人數不得超過10萬;萊茵河東岸50千米內,德國不得設防;
3、德國承認並尊重奧地利的獨立;
4、由協約國設立“賠款委員會”,決定德國戰爭賠款的總數;
5、德國的全部海外殖民地由英、法、日等國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