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51年劉青山張子善是什麼職務

經驗 閱讀(2.8W)

51年劉青山張子善是什麼職務

1951年劉青山和張子善的職務為中共天津地委書記。劉青山、張子善案件是在建國初期“三反”運動中查出的一起黨的領導幹部嚴重貪汙盜竊國家資財案件。1951年11月,中共河北省第三次代表會議揭露了劉青山和張子善的罪行。同年12月4日,中共河北省委作出決議,經中央華北局批准,將劉青山、張子善開除出黨。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舉行公審大會,隨後河北省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處劉青山、張子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