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方面:
1、頒行“推恩令”,使諸侯王多分封子弟為侯,使王國封地被分割,以進一步削弱諸侯王國勢力,潛移默化地消除了威脅。
2、建立中朝削弱相權,鞏固了皇權的神聖地位。再設定十三部刺史,加強了對地方的控制。
軍事方面:主要是集中兵權,充實了中央的軍事力量。
經濟方面:
1、整頓財政,頒佈“算緡”、“告緡”令,徵收商人資產稅,打擊富商大賈。
2、採取桑弘羊建議,將冶鐵、煮鹽收歸官營,禁止郡國鑄錢。設定平準官、均輸官,由官府經營運輸和貿易,大大增強了國家經濟實力。
3、興修水利,移民西北屯田,實行“代田法”,有利於農業生產的發展。
思想方面:
1、思想上獨尊儒術罷黜百家。
2、經濟上實行鹽鐵專賣制度,由國家鑄造五銖錢。
3、政治上限制相權設定“內朝”加強君權,對地方派遣刺史監察郡守國相諸侯等不法之事直接對皇帝負責,實行“推恩令”削弱諸侯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