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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停交的手續:
首先進入社保局網站。
再進入本單位的系統。
在單位申報業務裡找到員工資訊變更。
選擇停交,選擇要停交的物件確定操作就可以了。
《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佈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社會保險登記:
(一)變更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書;
(二)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准或宣佈變更證明;
(三)社會保險登記證;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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