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股是指公司授予激勵物件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物件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是並沒有所有權,也沒有股票所代表的表決權。
虛擬股,又稱發起人股或遞延股或紅利股,指無代價獲取的股份。其持有與普通股持有人擁有的權利不同,其持有人沒有表決權。
乾股的盈餘分配和清償剩餘財產的位序均排在其他股票之後,只有在普通股或優先股持有人的權利履行後才享有對公司資產的擁有權。
它也代表公司將一些庫存股,有關股份是為獎勵公司管理層而儲存起來,但要待管理層有一定成績後才可獲得的股份。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