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找到出票的單位和他說明原委,用其發票底聯影印一張之後到單位由丟失發票的經受人寫給情況說明,再由主管領導籤個字,憑這張影印的發票報銷。
(2)如果丟失的是本單位開具的專用發票,而且是個抵扣聯在一起的,就要寫明情況。請單位的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取得聯絡,商量最佳的解決辦法。
(3)無論丟了什麼型別的發票,不管是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都是不能要求對方重新再給開具發票。因為作為出票人在開發票就等於再上一次稅。
發票丟失處理:
1、在發現發票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宣告。
2、辦理髮票掛失損毀報告應提供的材料:
(1)《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
(2)刊登遺失宣告的版面原件和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