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局是屬於城管部門,只是與城管執行範圍不同。市容管理職責是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來履行的。
市容局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有關市容和環境衛生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城市容貌標準。
2.負責全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的行業管理業務指導和督查考核,指導、督促各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部門履行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職責的情況。
3、組織編制並實施阜城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發展專業規劃、年度計劃,指導全市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阜城市容和環境衛生經費計劃;負責制定“門前三包”標準。
4、負責阜城各類戶外廣告、標牌、招牌、櫥窗、燈箱、電子螢幕、霓虹燈、條(橫)幅、氣球、宣傳諮詢點及車體廣告等戶外媒體設定的審批。
5、負責阜城主要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影響市容的臨時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及其他設施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