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子不履行夫妻義務,只有其行為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丈夫才可以在離婚時主張獲得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