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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不動產只能寫戶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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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不動產只能寫戶主嗎

所謂不動產,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農村不動產只能寫戶主,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根據宅基地規定,宅基地是以戶(戶)為物件的,證件上寫一個人的名字其實也就代表了一個家庭。而土地證也是如此,農村按照每戶幾個人來分配的土地,所以家庭成員對於分配的土地其實是平均共享的。因此,想在土地證上加自己的名字其實是可以的。不過新增的意義並不是很大,如果涉及到拆遷,也是以土地面積和戶來做衡量,房屋拆遷等也並非給予個人補償而是給戶的。等到老人百年後,宅基地房屋照樣可以繼承,土地在下一次分配之前也是由家庭成員繼續擁有的。就算農村土地證沒有寫上全部家庭成員的名字,農村土地所有權也代表是整個家庭,並非個人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