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轄級別不同
1、消防支隊是地級市別的消防隊。
2、消防大隊是縣、區、開發區級別的消防隊。
二、性質不同
是公安機關為負責一個縣(市)級轄區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設立的專門消防機構,是公安部消防局下屬的武警消防部隊的營級建制部隊。
消防支隊是消防大隊下的一個支隊,服從上級命令,聽從上級安排,一切以上級指揮為主。
三、行政級別不同
1、消防支隊是正營級別的消防隊。
2、消防大隊是正連級別的消防隊。
四、主要職責不同
大隊主要負責轄區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防火監督、建築工程消防稽核驗收、開業前消防檢查、消防知識普及、消防業務培訓和對所屬中隊的管理等業務;所屬消防中隊主要擔負著轄區內的滅火救援、社會救助等任務。
支隊主要負責行動上的支援,細節上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