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後3個月左右公佈,屆時關注中國人事考試網通知即可!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安全工程師考試成績複核:
客觀題科目原則上不查分。
主觀題成績複查僅複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
對勘察設計各專業和註冊建築師有關科目採用答題卡作答後對合格人員進行復評的科目,只受理進入複評人員的複查申請。
複查程式。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佈後30日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複查申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彙總後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彙總後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複核,複核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
各省組織評閱的科目,由各省負責成績複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