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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
苟且:得過且過。平生對於寫字,從來沒有馬虎過。
原文:
日以十本為率,書遂大進。平生於書,未嘗苟且,或答人簡札,少不當意,必再三易之。
譯文:
文徵明臨貼寫《千字文》,每天以寫十本作為標準,書法就迅速進步起來,他平生對於寫字,從來也不馬虎草率,有時給人回信,稍微有一點不符合心意,一定三番五次改寫過它,不怕麻煩。因此,他的書法越到老年,越發精緻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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