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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桌面的空白處單擊滑鼠右鍵,從開啟的快捷選單中選擇“屬性”命令,開啟“顯示屬性”對話方塊;
2、在“顯示屬性”對話方塊中,單擊“桌面”標籤,開啟“桌面”選項卡;
3、在“桌面”選項卡中,單擊“自定義桌面”按鈕將開啟“桌面專案”對話方塊的“常規”選項卡;
4、在“常規”選項卡中,使用者可以在“桌面圖示”選項組中選擇允許顯示在桌面上的常用圖示專案,其中可選項包括:“我的文件”、“網路上的芳鄰”、“我的電腦”和“InternetExplorer”。使用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啟用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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