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網文,即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其申請主體應該是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是指經文化行政部門和電信管理機構批准,從事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活動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其中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向上網使用者收費或者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提供網際網路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活動,均應申請設立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
辦理文網文許可證需要的材料有:
公司的營業執照;
公司的工商調檔章程;
驗資報告影印件(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法人代表和股東的身份證影印件;
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歷證明、身份證影印件和簡歷影印件(至少8個);
房屋租賃協議、房產證影印件;
業務發展報告;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