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登出註冊是指把以前註冊了的執業藥師給登出掉,意思就是不要註冊的執業醫師證了。
登出註冊的整個過程:
第一,登出註冊登記執業藥師註冊後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登出註冊:
1、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2、受刑事處罰的。
3、被吊銷《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
4、受開除行政處分的。
5、不在執業單位執業超過半年以上者。
6、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從事執業藥師業務的。
1、《執業藥師登出註冊申請表》2份並貼上照片。
2、原單位登出原因證明檔案。
3、執業藥師註冊機構經核實後辦理登出註冊,收回《執業藥師註冊證》正、副本。
4、身份證明覆印件一份。
5、近期同一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2張(申請表貼2張)。
6、登出原因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