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跨省大學聯考。
自2014年7月30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釋出會介紹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情況開始,我們國家31各省市陸續釋出大學聯考異地大學聯考政策。
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在就讀地參加異地大學聯考:
1、異地戶籍考生在具備本省戶籍人員報名條件外,還須同時異地大學聯考條件。
2、異地戶籍大學聯考對考生及其父母都有所要求,且必須同時滿足條件,缺一不可。
全國各地異地大學聯考主要要求如下:
1、異地戶籍考生的在報考地學籍證明。
2、異地戶籍考生父母的合法穩定工作證明。
3、異地戶籍考生父母的合法穩定居住證明。
4、異地戶籍考生父母須在報考地參加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