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具體標準如下:
1、0升(含)以下排量的,年基準稅額維持300元(減徵後為250元);
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準稅額下調到420元(減徵後為350元);
1、6升至2.0升(含)排量的,年基準稅額維持480元(減徵後為400元);
2、0升至2.5升(含)排量的,年基準稅額提高到900元(減徵後為750元);
2、5升至3.0升(含)排量的,年基準稅額提高到1920元(減徵後為1600元);
3、0升至4.0升(含)排量的,年基準稅額提高到3480元(減徵後為2900元);
4、0升以上排量的,年基準稅額提高到5280元(減徵後為4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