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申請檔案的填寫和撰寫。
2、專利申請的受理。
3、申請費的繳納方式:現金繳納或網上繳費。
4、申請費繳納的時間:最遲不得超過自申請日起兩個月。
5、專利審批程式:包括受理、初審、公佈、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
6、對專利申請檔案的主動修改和補正。
7、答覆專利局的各種通知書。
8、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及其恢復。
9、辦理專利權登記手續。
10、辦理登記手續應繳納的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專利法》第39條規定: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