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主體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營利為目的。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和社會主義社會風尚。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