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年滿二十二週歲。
2、大專或以上學歷。
3、充足的時間,必須能完成最短一個學期的教學任務。
3、取得家人對支教的理解和支援。
4、有一定經濟能力,能承擔支教期間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5、身體素質良好、心理適應能力強、吃苦耐勞、勤儉節約,能夠快速的適應當地貧乏的物質環境。
6、心理健康、品行端正、性格開朗、善於與人溝通,具有團隊協作能力、有愛心、責任心和毅力、無偏激情緒和不良嗜好。
7、有志願服務精神,願意奉獻,願意主動和孩子們相處、傳播知識和愛。
8、有教育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必要的證書,最好要有相關的教學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