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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署理知府是什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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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署理知府是什麼官

署理就是臨時代理的意思。知府即“太守”,又稱“府尹”,是中國古代的地方職官名,州郡最高行政長官。據古代正史職官志記載,唐朝時已有相近的權變做法,宋朝時正式設立州府級地方長官“知府事”,明朝時才最後有了以“知府”為名的地方官職,由於好古,士人經常雅稱知府為太守。知府掌一府之政令,總領各屬縣,凡宣佈國家政令、治理百姓,審決訟案,稽察奸宄,考核屬吏,徵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

清朝知府都是正四品,和如今新中國的市委書記平級。而且相當於市委書記兼任市長、公安局局長等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