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人民主權原則。
社會主義國家的憲法無一例外地承認國家的權利屬於人民。
2、基本人權原則。
我國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專章規定和列舉了公民的基本權利,體現了對公民的憲法保護。
3、權力的制約原則。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之間實行民主集中制。”對上述原則有一定的體現。
4、法治原則。
在《憲法》第5條中增加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就在憲法上正式確立了法治原則。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