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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財務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年檢材料,參加年審,財務申報年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年檢報告書;
2、企業指定的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營業執照正、副本;
4、經營範圍中有屬於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專案的,加蓋企業印章的相關許可證件、批准檔案的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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