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願,普通類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就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
當投檔時按考生四門科目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逐個投檔,在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願時,
只要被系統檢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立即向該院校投檔,該生即享受了該批次平行院校志願投檔機會,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以及所錄取專業。
徵集志願:自己所報學校沒錄取,已經退檔。然後為了在同批次爭取錄取機會,就需要填報徵集志願。
填報徵集志願時一定要看自己省份考試院公佈的徵集志願的時間和徵集志願的學校。這兩個資訊你都可在自己省份的招考資訊網上看到的。
大學聯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簡稱“大學聯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厲的考生參加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