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產假最新規定:符合國家規定懷孕、生育的女性員工,順產產假128天;難產/剖腹產產假143天(包括產前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法律依據: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