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向所在單位申請,並提供相應材料。
2、經單位初審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在提取申請書上蓋章。
3、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提取申請。
4、經管理中心核准即可辦理轉賬支付。
申報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1份)。
2、住房公積金龍卡(繳存憑證)。
3、經單位稽核、蓋章的《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4、《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或宅基地使用證(原件和影印件1份)。
5、當地城建、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鑑定報告(原件和影印件1份)。
6、工程預(決)算書(原件和影印件1份)。
7、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1份),申請人為直系親屬的,提供直系親屬關係證明及未婚證明(原件和影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