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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委會修訂釋出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規定,電動車新標準是:
1、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千米;
2、整車質量(含電池)不得超過55千克;
3、須有腳踏騎行能力;
4、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
5、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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