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趣味科普網>經驗>

離婚有權利改孩子姓名嗎

經驗 閱讀(1.27W)

離婚有權利改孩子姓名嗎

離婚有權利改孩子的姓名,但需要雙方都同意。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離婚之後,在沒有經過對方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