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放行李箱能過火車安檢。坐火車安檢時,行李中可以帶易拉罐類的飲料,但不能超過規定的重量和體積。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規定:
第五十一條、旅客攜帶品由自己負責看管。每人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是:
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釐米,桿狀物品不超過200釐米,但乘坐動車組列車不超過130釐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殘疾人旅行時代步的摺疊式輪椅可免費攜帶並不計入上述範圍。
第五十二條、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內: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本規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