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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意殺人。
2、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3、強姦。
4、搶劫。
5、販賣毒品。
6、放火。
7、爆炸。
8、投放危險物質罪。
八大類案件在《刑法》第十七條中有明確規定: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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